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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算幸福  
  
  我有一個朋友,13 歲時,正是花季的年齡,不幸雙目失明,
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,沒想到,盲童都很羨慕他,
因為畢竟有 13年的時間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。
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,太陽如何明亮,白雲如何飄逸,天空如何蔚藍。
他更知道爸爸、媽媽的笑臉。
 
 
很多盲童都說,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,就是最大的幸福。
而他卻知道這樣多,他對那些盲童來說,
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。
 
 
正因如此,他懂得了滿足,他更懂得了珍惜。
  在盲校中,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,掌握的才藝也最多。
同時,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,他們也是幸福的,沒了雙眼,
你可以聽,可以撫摸,你可以講,可以唱,還可以跑,可以跳。
因為有了快樂,整個盲校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,
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。
 
 
  前幾天,我乘車從銀川去上海,
同座的有一位上海人,一位寧夏石嘴山人。
上海人說,他現在每月收入 6000多元,
除去各種開銷還可節餘 4000多元。
話音剛落,便引來周圍一片羨慕的讚歎。
有的說:我一個月才掙 1000多元,
你節餘的錢就相當我 4 個月的工資呀,你真是太幸福了。
 
 
  對此,石嘴山那位朋友有自己的見解,
他說假如錢可以買來幸福的話,
你應該學會換算幸福的方法。
比如說這位上海朋友吧,每月可有 4000多元的存款,
一年可存 5 萬元左右,按說已經不少了,和我相比,
我一年只能存下一萬多元。
 
  
 
有了錢最大的願望是什麼?
首先是居者有其屋呀。
在我那裡,房子每平方米八九百元,而上海卻在上萬元。
如此算來,假如我要買一幢上百平方米的房子 10年就夠了,
而這位上海朋友則要 20年,這樣算來,
我的幸福應該是這位上海朋友的二倍。
由此我想到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,
「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,
那你應該高興才對,幸虧沒紮在眼裡。」
 
 
  美國第32 屆總統的富蘭克林.羅斯福家中曾失竊,損失慘重。
朋友寫信安慰他,羅斯福回信說:
「親愛的朋友,謝謝你的安慰,
我現在一切都好,也依然幸福。
 
 
感謝上帝,因為:
第一,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,而沒有傷害我生命;
第二,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,而不是全部;
第三,最值得慶幸的是,做賊的是他,而不是我。」
 
 
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,
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,
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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